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赔偿应弥补实际损失,且总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损失补偿原则
核心要点
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如房屋、车辆等)和补偿型人身保险(如医疗保险),但定额给付型人身保险(如寿险、意外险身故/伤残)不适用。
补偿标准
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例如房屋受损后修复费用或停产停业损失。
若在多家公司投保,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实际价值。
目的
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利益,避免道德风险。
特殊情况
人身保险中的医疗费用:若被保险人同时投保多份医疗险,可重复报销实际医疗费用,但总额不超过实际支出。
停产停业损失:合法经营场所因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需按经营效益和停产期限补偿,具体标准由地方法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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