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公务员,例如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空中警察等。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人民警察职位
视力要求: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色觉要求:
色盲,不合格。
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外观要求: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文身,不合格。
肢体功能: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听力和嗅觉: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嗅觉迟钝,不合格。
其他特殊要求: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二、其他特殊职位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性病、艾滋病:不合格。
视力和听力: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其他严重疾病:未纳入体检标准,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项目和标准需结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时需详细填写报考职位,确保体检项目符合职位要求。
如需了解更多细节,建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公务员招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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