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企业在创业板上市需满足多方面条件,主要如下:主体资格:发行人须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若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可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创业板上市条件
财务指标(需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
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预计市值不低于 15 亿元。
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 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 100 亿元。
其他条件: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相应资格,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情形。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等情形。
此外,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 2000 亿元可申请在创业板上市;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 200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 亿元等条件也可申请上市。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也有相应的市值及财务指标要求,如预计市值不低于 100 亿元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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