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物业费收费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新规定,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以下是部分地区的规定:长沙:根据长沙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服务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收费基准价根据服务内容等制定,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最高上浮 30%。空置房连续 24 个月内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 70% 缴费,24 个月后按 90% 缴纳。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不超过新规基准价格的 70% 执行,其中电梯住宅物业服务费最高不超 1.5 元 / 月 / 平方米,非电梯住宅不超 0.8 元 / 月 / 平方米。
物业费收费标准2025年新规定
宝鸡:根据宝鸡市发改委会、宝鸡市住建局、宝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规定,宝鸡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服务、等级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依据《宝鸡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规定的服务等级标准,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等级,按照高层、多层分别制定收费标准。高层住宅一级服务费 1.90 元 / 平方米・月,多层住宅一级服务费 0.70 元 / 平方米・月,此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天等县:根据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收取物业管理费问题的批复》,在成立小区物业委员会之前,富民花园小区多层住宅按 0.68 元 / 月・平方米收取,商铺按 1.00 元 / 月・平方米收取。
此外,多地对空置房物业费有优惠政策5。如江苏镇江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空置 6 个月以上的住房,可申请享受物业费七折优惠;甘肃兰州新区对连续未入住 6 个月以上的空置住宅,经申请登记后,物业费按收费标准的 50% 收取;青岛对连续空置 6 个月以上的房屋,物业公共服务费包含电梯运行费按照六折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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