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或者加入费用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以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扰乱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入门费等,以后加入者的资金弥补前期参与人的投资回报,其呈现金字塔状结构,没有实质的经营收益来源。
传销的定义
传销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
1. 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2. 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
3. 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在于直销是合法的,有明确的招募条件、培训规定、计酬方式,并且以实际销售商品为基础,而传销则没有这些限制,不以销售商品为目的,而是通过发展人员收取费用来获取利益。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传销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高额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众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举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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