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它是指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在这种制度下,农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承包经营集体的土地和其他大型生产资料,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人劳比例分到农户经营,农户按照合同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其经营收入除按合同规定上缴一小部分给集体及缴纳国家税金外,全部归于农户。集体作为发包方除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经营某些工副业外,主要是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
什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影响:
调动生产积极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明确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12。
促进农村改革与发展:该制度促进了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生产向着产业化、商品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动力。
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得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促进了农民从事多种经营和发展乡镇企业,为农民致富找到了一条新路。
解放农村生产力:通过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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