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且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岗位,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时间有哪些规定
不同地区可能有自己的具体规定。例如,深圳市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如果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可以延长5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在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资支付日期应以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同时也要符合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对工资支付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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