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遗弃孤儿的行为,根据中国法律,一般会直接定性为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孤儿院遗弃孤儿怎么定罪名
• 客观要件: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
•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如果孤儿院遗弃孤儿,主要负责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上述刑事处罚。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