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权才转化为既得权,继承人才能实际取得遗产。
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的特征及原则是什么
继承权的特征
主体的限定性: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不能成为继承权的主体。享有继承权的自然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客体的限定性:继承权的客体是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存款、车辆、股权等财产性权益,以及一些具有财产价值的知识产权等。
内容的财产性: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利,其核心内容是继承人有权取得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人通过继承行为获得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权利的期待性: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存期间并不实际享有遗产,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权才转化为既得权,继承人才能实际取得遗产。
权利的派生性:继承权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婚姻、血缘、扶养等特定的身份关系;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生前通过遗嘱指定的。
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具体体现:在继承过程中,法律通过规定继承权的主体、客体、取得方式等内容,确保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例如,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保障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能够依法继承遗产;同时,也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保障遗嘱继承人能够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继承遗产。
继承权平等原则
性别平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因性别而有所不同,男性和女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例如,女儿和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父母遗产时,原则上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
身份平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因婚姻状况、是否婚生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继承父母遗产时,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代位继承中的平等: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因辈分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法定继承中的体现: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与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相联系。例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反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嘱继承中的体现: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也可以通过遗嘱对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一定的安排。例如,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如对特定亲属进行扶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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