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什么是拟制血亲

拟制血亲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养父母与养子女:通过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形成拟制血亲关系,享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继父母与继子女: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也形成拟制血亲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相同。

养兄弟姐妹:因收养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关系,也属于拟制血亲。

特点

法律地位:拟制血亲在法律上享有与自然血亲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形成与消灭:拟制血亲关系因收养的成立或抚养事实而发生,因一方死亡或收养解除而消灭。

区别于自然血亲:自然血亲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亲属关系,而拟制血亲是基于法律行为或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形成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这种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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