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两种方式的具体流程: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
离婚程序主要分为分几种
1. 申请
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结婚证;
身份证;
户口簿;
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意见)。
2.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
3.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与登记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协议内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离婚的方式。
1. 起诉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
身份证;
结婚证;
子女出生证明(如有);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出轨、长期分居等)。
2. 受理
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庭前调解
在正式开庭前,法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试图达成和解或友好分手。调解成功则按调解结果处理;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程序。
4. 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双方需到庭陈述意见、进行举证质证等。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5. 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
注意事项
冷静期: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管辖法院: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特殊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但女方可以。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或了解具体细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法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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