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并非一个独立的法规名称,而是涉及公务员纪律处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统称。在中国,公务员纪律处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规范。
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公务员不得从事的行为,包括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内容。这些规定是公务员纪律的基本准则,明确了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2.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该条例于2007年4月22日由国务院令第495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
处分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处分期限: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和撤职24个月。
处分原则:公正、公平,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处分应与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处分程序: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对于党员公务员,还需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规定了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的处分措施。例如: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等行为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亲属收受财物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4. 适用范围
《公务员法》适用于所有公务员。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公务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党员公务员。
5. 其他相关规定
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需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例如,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未作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分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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