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规定如下:一、扣除范围:被赡养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扣除主体: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去世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如何扣除

二、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三、分摊方式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事项: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且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四、扣除时间

扣除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五、申报方式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年度汇算时一并享受。

六、操作步骤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赡养老人”。

选择扣除年度,确认材料完备后进入填报页面。

完善本人信息,选择被赡养人,填写分摊方式和扣除金额。

提交申报信息,完成操作。

七、注意事项

纳税人需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若分摊方式或额度需要调整,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修改或作废相关信息。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填报,可参考“个人所得税”APP中的具体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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