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有两种:房产的计税余值和房产租金收入。房产的计税余值:对于企业自用房产,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余值。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减去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如果固定资产账簿中没有记载房屋原价,则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确定房屋原值。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以及各种管线和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等。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要怎样确定

房产租金收入:对于出租的房产,计税依据是房产租金收入。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也有两种: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算。

按租金收入计算,其中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这些信息是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整理的,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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