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到在修改前暂不取消晚婚假,同时延长婚假、生育假和护理假等多项假期。


2025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前暂不取消晚婚假

以下是具体内容的详细说明:

一、暂不取消晚婚假

在《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取消晚婚假,而是保留了原有的晚婚假政策。根据现行规定,实行晚婚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可增加20天的婚假。这一政策体现了对晚婚的鼓励,同时为新人提供了更多时间处理婚礼和婚后生活。

二、延长婚假、生育假及护理假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婚假、生育假和护理假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婚假延长

原规定婚假为5天,根据四川实际并参考其他省份做法,延长至20天。

若夫妻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可再增加5天婚假,使婚假最多可达25天。

生育假延长

延长生育假并按孩次设立递增机制:

生育一孩:90天

生育二孩:120天

生育三孩:150天

相较于原规定的60天,分别延长了30天、60天和90天。

男方护理假延长

男方护理假由20天延长至30天,以方便男方在妻子生育后更好地承担照护责任,倡导夫妻共担育儿责任。

三、假期计算及保障机制

假期计算方式

婚假、生育假和男方护理假均按自然日计算,育儿假按工作日计算,并按照子女满周岁为一个年度计算,以避免执行中的分歧。

成本共担机制

县级以上政府将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确保婚育假期能够落实到位。

用人单位责任

明确用人单位需落实婚育假期规定,若未执行,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

四、政策背景及意义

此次修改草案的起草背景源于党中央对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的号召,以及国务院对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要求。延长婚假、生育假和护理假等措施,旨在进一步鼓励生育,减轻家庭育儿压力,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

五、征求意见时间

该草案的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反馈意见。

六、总结

四川省此次政策调整体现了对婚育家庭的关怀,暂不取消晚婚假,同时大幅延长婚假、生育假和护理假,并建立相关保障机制。这些措施不仅是对晚婚政策的延续,也是对生育支持政策的进一步优化,旨在鼓励更多家庭积极生育,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建议,欢迎在意见征集期内参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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