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尚未有统一发布的全新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2024 版替代此前版本。目前律师执业主要依据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4 年制定、2017 年修订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同时各地也会根据当地情况出台相关规范文件,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2024最新版
相关内容如下: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2017 年修订)主要内容:该规范共分为总则、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业纪律、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范、律师与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关系规范、律师参与诉讼或仲裁规范、律师与其他律师的关系规范、律师与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关系规范、律师与律师协会关系规范及附则等章节。明确律师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定位,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等。对律师在业务推广中的禁止行为,与委托人、当事人、司法人员等的关系处理,以及在诉讼、仲裁中的执业纪律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各地相关规范举例:
《巴州区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暂行规定》1: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2024 年发布,规定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与司法人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并列出了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负面清单,如不得请求司法人员违反规定受理案件、不得向司法人员行贿等二十八种禁止行为。
《旌德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7:旌德县人民政府 2024 年发布,规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律师承办业务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应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等。
《深圳律协发布律师办理执行异议业务指引 (2024)》3: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4 年发布,旨在指导律师提供执行异议案件的法律服务,对律师办理执行异议业务的接受委托程序、执行异议类型、受理范围、管辖法院、材料清单等内容作出了指引,以规范律师在执行异议案件法律服务领域的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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