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是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包括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 。
继承法相关知识
法定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
代位继承允许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遗嘱继承允许自然人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以及口头遗嘱,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条件 。
继承人如果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严重虐待被继承人、伪造或严重隐匿遗嘱,或以欺诈、胁迫手段影响被继承人遗嘱自由,将丧失继承权。但如果继承人有悔改表现,并且被继承人宽恕或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则不丧失继承权 。
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且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
如果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则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以其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而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法定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且未放弃继承,则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这称为转继承 。
《民法典》继承编对遗产范围进行了扩大,不再列举具体的遗产类别,而是采用概括的方式,包括了所有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如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 。
此外,《民法典》继承编还新增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两种情形,包括隐匿遗嘱和以欺诈、胁迫手段影响被继承人遗嘱自由的行为 。
《民法典》还引入了继承人宽宥制度,允许在特定情形下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恢复继承权,以及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扩大,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
最后,《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并明确了收归国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同时允许自然人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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