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日期的认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竣工日期约定,那么该日期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工程竣工日期应该怎么认定

2. 竣工验收合格:如果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并且合格,那么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即为竣工日期。

3. 提交验收报告: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但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那么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的日期可以被视为竣工日期。

4. 擅自使用: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那么发包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的日期可以被视为竣工日期。

5. 备案表时间: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可能不会被直接认定为工程竣工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办理的手续,而不是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志。

6. 实际交付使用: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竣工验收日期的情况下,工程实际交付使用的日期也可能被视为竣工日期。

7. 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上述情形分别处理。

在实践中,工程竣工日期的认定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可能需要结合合同条款、双方的沟通记录、验收报告、整改记录等多种证据来综合判断。如果涉及到法律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提供的证据来确定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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