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的规定,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什么和什么
具体而言,恐怖主义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
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
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
此外,该法还明确指出,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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